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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度洗脱,流速是1,方法学验证的时候耐用性做到0.9-1.1,然而药典上允许等度流速调整范围是±50%,那如果我调整到0.5这样方法需不需要再验证?也就是说,如果耐用性验证的范围比药典窄,在在耐用性外药典内规定的调整,需要做验证吗?
药典规定的是常规情形,问题中的情形需要做验证。
注册圈柒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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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7:50:18 -
我们有一个产品,根据车间的设备,拟定的一个批量,需要分锅或者亚批:制粒分成6锅,干燥也是6锅,总混是一锅,压片是一个压片机,包衣锅分成6锅,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注册申报和GMP要求?
注册法规和GMP要求没有对这类情形做出规定,但要做好充分的验证,确保这样工艺做出来的产品的均一性没有问题,例如分成6锅包衣后,各锅溶出度是否有差异,对于功能性包衣,更需要评估这样操作的风险。
注册圈柒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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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7:49:51 -
已上市外用制剂(需临用前用水复溶),新增适应症,用法有变化(复溶溶剂不同,考虑自带专用溶剂),目前是否允许一个批准文号对应两份说明书和标签,有这样的例子吗?
应该不行,一个批准文号对应一份说明书和标签,说明书上可以分开写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注册圈柒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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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7:49:26 -
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的申请资料中,“与我国有相关协议的国际组织提供的相关品种证明文件”这个是指在国外的注册批件或者注册证书吗?
是MPP授权的或者申报WHO的才可以,其他不行。
注册圈柒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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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7:49:00 -
我们有一个IND批件转让了申请人,从总公司转让到了集团子公司(都是中国境内公司)。并且由子公司开展临床试验。请问: 1,这个DSUR是获得IND批件的总公司去交,还是开展临床试验的子公司交? 2,临床试验申办方的变更,要在DSUR文件里面哪个章节记录?应该也不算药学的变化。
问题1:批件的受让方,也就是子公司去交。问题2:DSRU正文不需要对申请人的变更进行单独的章节介绍,可以在背景信息介绍那里交代一下转让的背景即可。
注册圈柒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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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7:48:30 -
美国FDA的仿制药申报,辅料和包材是否必须要DMF登记,然后授权引用么?
对,只需要提供质量标准相关的资料就可以。
注册圈柒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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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7:47:51 -
药品首次IND申请的申报资料需要提交临床CRO、临床中心/PI的信息吗?
不需要提供,如果已确定可以在临床资料中明确;没有确定时不需要体现临床CRO、中心名称或者PI。
注册圈柒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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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7:47:07 -
制剂的辅料之一为无机盐类,按照CDE之前的公告是免登记的,供应商不开具授权使用书,请问是提供供货协议,发票作为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吗?
是的。
注册圈柒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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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7:46:41 -
杂质的相对保留时间,例如杂质A的相对保留时间是9.60,在检测中允许波动范围是多少,这个有具体法规规定吗?
注册圈柒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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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7:45:45 -
生物制品在建细胞库时,原始细胞库在非GMP条件下进行,主细胞库和工作细胞库在GMP条件下进行,这样合规吗?IND申报时属于大的问题吗?
需要申请人根据品种情况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原始细胞库在非GMP条件下进行对最终产品安全性的影响。对于IND申报阶段,这种情况一般可以接受;后续随着临床推进,须明确各级种子批/细胞库的贮藏地点、方法、条件
注册圈柒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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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7: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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