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协议
最后更新日期:2024-03-14
一、总则
1-1注册圈网站(域名为:www.regulet.com,以下简称为“注册圈”或“本站”)所有权和运营权归杭州几度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所有。
1-2用户在使用本站的服务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及所有网站规则后方可成为注册圈用户,一旦用户注册成功,则用户与本站之间自动形成协议关系,用户应当受本协议及所有网站规则的约束。用户在使用特殊的服务或产品时,应当同意接受相关协议后方能使用。未同意本协议内容的用户,无法在注册圈发布任何内容,仅能使用部分浏览功能。
1-3本协议、网站规则可由本站随时更新,用户在使用注册圈产品时应当及时关注,用户同意本站不承担通知义务。本站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他类似内容是本协议及本站规则的一部分。
二、服务内容
2-1本站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本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文章、资料、问答、课程、企业广场等。
2-2本站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为收费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需要向本站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网络服务,本站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本站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收费网络服务。
2-3本站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用户账号
3-1用户可通过以下方式注册成为注册圈的正式用户:
3-1-1经本站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进行身份认证的用户;
3-1-2经注册圈批准的第三方合作网站登录的用户;
成为注册圈正式用户即获得本站规定用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未经认证不享有本站规定的用户权限。注册圈有权对用户的权限设计进行变更。
3-2用户账号注册
3-2-1使用本站会员系统注册的用户,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及它们的组合,禁止使用空格、各种符号和特殊字符,且最多不超过14个字符(7个汉字)注册,否则将不予注册(若该用户账号与本站现有用户账号重名,系统将随机添加一个字符以示区别)。
3-2-2使用第三方合作网站登录的用户,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及它们的组合,禁止使用空格、各种符号和特殊字符,且最多不超过14个字符(7个汉字)注册,本站有权只截取前14个字符(7个汉字)予以显示用户账号(若该用户账号与本站现有用户账号重名,系统将随机添加一个字符以示区别),否则将不予注册。
3-3如发现用户账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本站保留取消其用户资格的权利,相应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3-3-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3-3-2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3-3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账号;
3-3-4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账号。
3-4如发现用户的头像、昵称等个人信息中包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本站保留取消其用户资格的权利。
3-5用户账号的所有权归本站,用户仅享有使用权。未经注册圈许可,任何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注册圈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注册圈账号。6个月未使用的用户账号,本站保留收回的权利。
3-6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账号的安全,用户利用该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本站。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非法使用,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使用规则
4-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4-2用户对其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用户不得在本站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本站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用户:
4-2-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4-2-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2-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2-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2-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2-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4-2-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4-2-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2-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4-2-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4-2-11含有法律法规、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国家政策、政府通知、公序良俗等禁止的内容;
4-2-12本站认为不利于本站生态、可能给本站造成损失的内容。
4-3用户承诺对其发布或者上传于本站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用户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本站被第三人索赔的,用户应全额补偿本站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4-4当第三方认为用户发布或者上传于本站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站发送权利通知书时,用户同意本站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用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本站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4-4-1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4-4-2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4-3不得利用本站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4-4不得利用本站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本站的行为。
4-5用户承诺其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且具有达成交易履行其义务的能力。
4-6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站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五、隐私保护
5-1本站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5-1-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5-1-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5-1-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5-1-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2本站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站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本站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3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站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六、版权声明
6-1用户发表并将其上传到本站的任何内容,本站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复制、发行、展览、改编、汇编、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和再创作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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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使用本站的任何内容均应注明“来源于注册圈网站(www.regulet.com)”及署上作者姓名,按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稿酬的,应当通知本站及作者及支付稿酬,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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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责任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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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附则
8-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8-3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杭州几度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所有。